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在本局组织的网络销售领域化妆品专项执法抽检中,发现由当事人生产,在天猫/kasi旗舰店销售的Kasi甲油胶RC014(生产批:),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检出禁用原料1,2-二氯乙烷。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Kasi甲油胶RC014(生产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币贰佰柒拾伍元整(¥275.00),没收违法生产的化妆品Kasi甲油胶RC014(生产批:)257瓶;
2.并处罚款币贰万陆仟元整(¥.00)。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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