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IET XXXX—2023
美白祛斑功效护肤品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美白祛斑功效护肤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美白祛斑功效护肤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护肤乳液
GB/T 洗面奶、洗面膏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1857 润肤膏霜
QB/T 2660 化妆水
QB/T 2872 面膜
QB/T 2874 护肤啫喱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美白祛斑功效护肤品 skincare products with whitening and freckle removing effects
通过一定的配方和技术,以及具有特定功效的活性成分,帮助改善皮肤色斑、提亮肤色、减少黑色
素沉着,达到美白和祛斑效果的护肤品。
4 要求
原辅料要求
4.1.1 产品应使用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或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或注册的化妆品新原料。
4.1.2 所用原辅料应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及相应标准或有关规定的要求。
4.1.3 所用美白祛斑成分含量适宜,稳定性高,且不应对皮肤造成。
4.1.4 生产企业应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质检报告及相关数据,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
行检验。
有效成分
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标签标示值。
卫生指标
产品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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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ET XXXX—2023
表1 卫生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 (CFU/g或CFU/mL) ≤5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或CFU/mL) ≤100
耐热大肠菌群/g (或mL)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 (或mL)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 (或mL) 不得检出
汞/(mg/kg) ≤1
铅/(mg/kg) ≤10
砷/(mg/kg) ≤2
镉/(mg/kg) ≤5
a
甲醇/(mg/kg) ≤2000
石棉b 不得检出
a含乙醇、异丙醇的产品需检甲醇。
b含滑石粉的产品需要检石棉。
其他技术要求
化妆水应符合QB/T 2660 的规定,护肤乳液应符合GB/T 的规定,润肤膏霜应符合QB/T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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